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가이 딩 케이스 편집 및 제출에 대한 의견 및 샘플 초안 (2012)

关于 编写 报送 指导 性 案例 体例 的 意见

법률 유형 사법 정책

발급 기관 최고 인민 법원

공표 일 10년 2012월 XNUMX일

발효 일 10년 2012월 XNUMX일

유효성 상태 유효한

적용 범위 전국

주제 중국의 케이스 시스템 중국의 가이 딩 케이스

편집자 옌루 첸 陈彦茹

关于 编写 报送 指导 性 案例 体例 的 意见
为 正确 适用 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案例 指导 工作 的 规定》 , 充分 发挥 指导 性 案例 的 作用 , 统一 指导 性 案例 制 统一 指导 性 案例 制 发 例 的 作用
指导 性 案例 的 体例 主要 包括 标题 、 关键词 、 裁判 要点 、 相关 法 条 、 基本 案 部 情 、 裁判 结果 、 裁判 分 理
一 、 关于“标题 ''
标题 由 案件 当事人 名称 和 案由 构成 , 一般 采用 某某 某 诉 某某 诉 某某 诉 案由 的 形式 , 如 张三 诉 当事 案 害 商标权 纠纷 案 害 当事 案 害 当事人
二 、 关于“关键词”
关键词 空 一行 放在 标题 之后, 裁判 要点 之前, 以 词 或 词组 反映 指导 性 案例 涉及 的 最 关 紧要 的 法律 适用 问题 或者 其他 核心 内容. 标示 次序 应 根据 关键词 的 涵义 由大到小 排列, 如关键词 一般 不 超过 7 个 , 关键词 之间 空 1 个 字。
三 、 关于“裁判 要点”
裁判 要点 原则 上 归纳 为 一个 自然 段, 是 整个 指导 性 案例 要点 的 概要 表述. 有 两个 以上 裁判 要点 的, 按照 裁判 要点 的 重要性 或者 逻辑 关系 用 阿拉伯数字 顺序 号 分段 标示. 裁判 要点 可以 直接摘录 裁判 文书 中 具 导 意义 的 主要 部分 , 也 可以 对其 进行 提炼과 概括。
裁判 要点 应 简要 归纳 和 提炼 指导 性 案例 体现 的 具有 指导 意义 的 重要 裁判 规则, 理念 或 方法, 应当 概要, 准确, 精炼, 结构 严谨, 表达 简明, 语义 确切, 对 类似 案件 的 裁判 具有 指导, 启示 意义。
四 、 关于“相关 法 条”
相关 法 条 列明 与 裁判 要点 最 密切 相关 的 法律 及其 条文 的 序 法 称 律 以其 法 序号, 律 以其 法 称 述, 法 条 序号涉及 同一 法律 不同 法 条 的 , 按 法 条 的 先后次序 排列 , 中间 法 顿号 , 如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》 第八 条 、 第一 八 条, 第一 八 条 七 条条”; 条位 阶 依次 起行 并列 排列。 有 两个 以上 裁判 要点 , 且 分别 别 别 密切 相关 法 条 别 别 最 密 切切 关 法 条 的 别 判 要点 裁判 要点 判 要 点点
五 、 关于“基本 案情”
基本 案情 部分 一般 先 准确 概述 控 (诉) 辩 意见, 再 叙述 法院 经 审理 查明 事实, 也 可以 视 情 直接 叙述 法院 审理 查明 事实. 其中 控 (诉) 辩 意见 和 具体 证据, 可以 根据 是否 与裁判 要点 有 联系 而 决定 是否 列出。 与 裁判 要点 相关 的 事实 、 情节 和 法律 适用 问 加 题 , 要有 针对性 地 详
基本 案情 部分 准确와 概括 反映 案件 的 基本 情况 , 应当 层次 清楚 , 重点 突出 , 详略 得当 , 简明扼要 , 通俗 易易 略。
六 、 关于“裁判 结果”
裁判 结果 部分 简述 诉讼 经过와 结果 , 写明 案件 的 裁判 法院 、 裁判 时间 、 案 号와 裁判 主文。
裁判 结果 是 判决 或者 裁定 的 主文 , 应当 依法 、 准确 、 公正。
七 、 关于“裁判 理由”
裁判 理由 应当 根据 案件 事实, 法律, 司法 解释, 政策 精神 和 法学 理论 通 说, 从 法理, 事理, 情理 等 方面, 结合 案情 和 裁判 要点, 详细 论述 法院 裁判 的 正确性 和 公正 性. 根据 指导 性 案例具体 情况, 可以 针对 控 (诉) 辩 意见 论述, 也 可以 针对 裁判 要点 涉及 问题 直接 论述. 可以 依照 裁判 文书 的 论述 次序, 在 裁判 文书 的 理由 基础 上 进行 适当 充实, 但 不能 与 裁判 文书 论述 矛盾,一 、 二审 等 裁判 理에 의해 不一致 的 , 一般 只 写 法院 生效 裁判 的 论述 理에 의한 也 不能 在理
裁判 理由 应当 重点 围绕 案件 的 主要 问题, 争议 焦点 或者 分歧 意见, 充分 阐明 案例 的 指导 价值. 说理 应当 准确, 精当, 透彻, 与 叙述 的 基本 案情 前后 照应, 并 紧密 结合 选定 指导 性 案例 的 社会 背景, 有 针对性과 说服力 , 确保 法律 效果 和 社会 效果 的 统一 、 良好。
八 、 关于 其他 技术 规范
文字 、 数字 和 标点符号 等 技术 规范 , 采用 裁判 文书 的 相关 要求。
案例 中 涉及 被害人 、 证人 、 第三 人 、 未成年 人 等 姓名 、 名称 、 地址 等 具体 信息 的, 予以 技术 处理。
标题 使用 二号 宋体 字 加粗 ,“关键词”中 的 具体 内容 使用 三号 楷体 字 , 标示 案例 组成 部分 的“关键 号 词 字”,“裁判 要 判 要 粗。 印刷 指导 性 案例 时 , 可以 适当 调整 字体 或 字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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